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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麻疹强化免疫工作

发布时间:2007-09-11来源:作者:

汉中市卫生局

                  文件

汉中市教育局

 

汉卫发〔200719

 

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属乙类传染病,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流行,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控制和降低麻疹发病,消除免疫空白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01号)要求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麻疹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卫法疾发[2007]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0791828日,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活动。这次强化免疫活动是全省为如期实现控制和消除麻疹传染病目标而采取的一次重大举措。据统计,我市涉及接种对象(儿童)60余万人群,其中近三分之二的应种对象集中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为了确保这次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接种任务,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有序实施。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强化免疫活动的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并在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县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按照这次强化免疫活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县区卫生、教育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于918日前,以学校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知识,深入广泛动员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强化免疫接种工作,要大力宣传国家实行免费计划免疫和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对保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免疫接种氛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搞好摸底调查和接种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人力,采取包乡镇、街道和居委会的有效措施,协调并督导乡镇、村逐级开展好培训和摸底调查等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接种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接种点的各项工作。

四、在这次活动中,卫生部门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强化免疫活动的总结等工作。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具体负责强化免疫接种点工作现场的秩序维护、学生接种顺序的安排、出入通道及疏散等工作。各学校接种点现场记录员和接种登记由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在校学生的接种时间按所属辖区的安排进行,具体实施由各县区疾控中心统一安排,每个接种点(学校或托幼机构)至少要保证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积极发挥班主任老师作用,本校的接种对象摸底调查要按照辖区卫生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100%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登、漏报。各学校将卫生部门印制的“告家长通知书”发给学生带回交家长阅读、签字后,由学校负责统一收回并交辖区乡镇卫生院存档。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