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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2来源:陕西卫生厅作者: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陵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健康教育所:



   随着冬春季的来临,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因素在不断增加,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的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种呼吸道病原体和通过呼吸道传播的肠道病毒性疾病时有暴发,加之冬春季气候干燥,空气污染较重,人群活动聚集,尤其是学校和托幼机构通风换气不好,极易导致群体发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地区冬春季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按照各部门间已建立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督导与检查。

   二、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传染病疫情控制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分析和审核,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

   三、高度重视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认真做好病例登记、报告、采样、病毒分离和毒株报送工作;加强对流感监测与防治工作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做好相关检测试剂和耗材的储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及处置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流感监测与防控工作的指导,强化对监测工作薄弱地区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

   四、继续加强以手足口病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1、提高手足口病诊断治疗水平,减少重症及死亡病例。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手足口病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各级医疗单位要认真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的规定,做好手足口病例诊断、治疗和报告工作(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专家组会诊、确诊)。 2、要切实落实手足口病的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死亡病例,应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重点做好重症病例和聚集性病例疫情的调查处理。对一周内一个托幼机构或一个小学班级连续发生2例以上手足口病病例者,应视为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对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生聚集性手足口病例,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采样,并做病原学检测,不能开展检测的应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对发生聚集性手足口病例的托幼机构或学校进行消毒,并要求托幼机构放假,实施分散隔离和医学观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与教育部门协作,对发生聚集性手足口病的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清理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

   六、做好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传染病流行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的大众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危害的认识,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师生以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了解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以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要主动与媒体沟通,使群众正确认识手足口病,避免造成社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