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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07-01-25来源:计划免疫科作者:

 

一、接种服务形式

预防接种门诊应实行按月、按旬、按周或日接种。

二、房屋配备

1 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40m2的专用房。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2 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区),各苗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窗口。

3 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4 接种门诊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5 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6 每室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三、设备器械配置

1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2 配备足够的桌椅,操作台清洁、无杂物,设有疫苗名称标牌。

3 接种二类疫苗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

4 按最高门诊接种预约人数的120%配备接种器材。

5 配备1台专用普通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个(每苗1个)和足够数量的冰排等。

6 配备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

7 备足一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

8 配备资料柜,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

四、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1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2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五、接种操作

1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2 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