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服务形式
预防接种门诊应实行按月、按旬、按周或日接种。
二、房屋配备
1 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
2 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区),各苗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窗口。
3 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4 接种门诊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5 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6 每室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三、设备器械配置
1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2 配备足够的桌椅,操作台清洁、无杂物,设有疫苗名称标牌。
3 接种二类疫苗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
4 按最高门诊接种预约人数的120%配备接种器材。
5 配备1台专用普通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个(每苗1个)和足够数量的冰排等。
6 配备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
7 备足一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
8 配备资料柜,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
四、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1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2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五、接种操作
1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2 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